我国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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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13:52:03
在我国,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提起诉讼:当票据持有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诉讼程序通常包括立案、举证、开庭审理等环节。
2、申请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票据持有人认为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或采取其他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联系票据发行人或付款人进行协商:如果票据权益受到侵害,票据持有人可以与票据发行人或付款人进行联系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例如追索票据款项、重新签发票据等。
4、报警和报案:如果票据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票据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票据权利的补救方式:
票据丧失后,就丧失了票据权利,这时候有三种形式可以进行补救。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而不同的票据适用的补救措施是不一样的。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其丧失票据的情况,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收到通知后暂停支付。这时候只有票据能够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才能使用挂失止付的方法。
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另外要注意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不是必须手段。
公示催告,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的,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此票据无效。只有利害关系人不确定才采用这种方法,比如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但是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现金支票不得申请公示催告。并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公示期间不得少于60日。
普通诉讼,是指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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