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新建办公楼等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土地出让金,
贷:银行存款。
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预付账款—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返还怎么做账:
1、企业收到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结转返还的土地出让金: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3、结转本年利润: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贷:本年利润
企业收到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然后进行结转,应当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相关二级科目核算。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营业外收入也称为“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