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不能开普票,只能开全额增值税专票,目前只有劳务派遣跟人事代理可以开普票,普票只针对服务费部分开具,不是针对全部费用的全额发票,若是乙方开具的发票为普票,那么在发生争议或者劳务纠纷的时候,就会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证局仲裁认定为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的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劳务费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发生劳务费用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计提税费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结转税费: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构成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