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从总仓到分部调拨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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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14:30: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机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如果总店和分店在同一县或市则不需要视同销售。
会计分录如下:
总店:
借:内部往来-分店
贷:库存商品
分店:
借:库存商品
贷:内部往来
总分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原材料的会计分录如下:
1、总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3、分公司: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库存商品是什么?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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