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赎回的优先股是指公司可按约定条件在股票发行一段时间后以一定价格购回的优先股。这是一种特殊的股票类型,主要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流行。其特点是在发行公司有权按预先约定的条件在优先股发行后的一段时间后以一定的价格将股票购回。大多数优先股都是可赎回的,通常附有股票赎回条款,规定股票从发行到赎回的最短期限、赎回价格、赎回方式等等。公司赎回优先股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调整公司资本结构、改变财务状况或改变公司的控制权等。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利润分配优先权: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收取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2、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当股份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