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的暂估成本没发票怎么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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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4:51:01
对于几年前暂估的成本但没有发票的情况,需要进行一些特定的会计处理,下面考呀呀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1、暂估成本调整:若暂估的成本一直没有发票来,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应将暂估成本进行纳税调增。也就是说,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前将这部分暂估的成本进行扣除。
2、实际发票处理:如果在实际对外销售时仍未取得发票,按照暂估价款先结转成本。等取得发票时,再红冲原分录,按照发票金额入账。
3、汇算清缴:对于暂估成本与实际发票金额存在的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前将这部分差异进行扣除。
暂估成本的会计分录如下:
1、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暂估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暂估金额)
2、暂估回冲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原暂估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原暂估金额,红字)
(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发票含税金额)
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税务处理: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暂估入账分录中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在进行暂估分录时不需要考虑增值税问题,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进行相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2、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会计核算按规定已经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依法扣除。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除个别特殊情况,一般不存在税会差异问题,税会差异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
3、暂估入账按会计核算规定应在次月初冲红处理。实务中由于实际很可能次月不一定能够收到发票,为减轻工作量,一般会在实际收到发票是做冲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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