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来的发票怎么处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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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9: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退回的发票,需要采取以下处理方式,下面考呀呀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1、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2、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3、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4、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5、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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