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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转让合同解除,已缴纳的契税可以退还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11-13 17:01:55
在我国,受让土地和房屋的权属,都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及时缴纳了契税,但是后来因为各个方面的原因,解除了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原先缴纳的契税可以申请退还吗?
答案是合同解除,并不必然意味着契税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契税的征收只有在对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行为和物权行为都生效后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也就是只要不动产转移合同生效,且物权转移行为生效,那么纳税义务就产生了,除非产生了使得合同自始无效的情形。

那么什么情况下合同是自始无效呢?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定无效或者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而判定为解除的,则是自合同解除之后无效,合同签署时至解除之日,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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