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票退回的做账处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针对这一问题考呀呀小编为大家把相关信息进行了如下整理,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1、如果发票已经确认收入,需要冲减本月的销售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并红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如果已经结转销售成本,也需要冲减同一月份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如果发票未确认收入,按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请注意,根据红字发票记帐联:借:主营业务收入等,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帐款等。并且,在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时,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等。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财务处理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财务或税务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时,不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发生的销售折让,也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抵减项目处理.即企业在销售实现时,按销售全额确认收入和计算销项税额;在发生销售折让时,红字冲减销售收体(或记入"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项税额.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或贷方红字登记)账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贷方红字登记)账户,同时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或借方红字登记)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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