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以下就是考呀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快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核销坏帐损失是什么意思:
2002年末坏账准备余额应为140*5%=7,当年核销6万,为保证余额为7万,当年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为4-6+X=7,算出X=9万,2003年收回坏账2万元,但2003年的坏账准备余额应为20*5%=1万,则当年需要冲回坏账准备9+2-X=1,则X=10万。
坏账核销的方法: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二是备抵法。
应收账款坏账该怎样核销:
我国现行制度对坏账核销规定应该采用备抵法。 从你做的分录来看,你是视同以前年度存在会计差错了。也就是说以前年度应提坏账准备而没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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