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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工程款账务处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2 17:35:35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一些企业在支付工程款时拿不出相应的资金,这时企业就会将房子拿出来以抵用工程款。那么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遇到这类情况应该怎么做以房抵工程款账务处理呢?考呀呀老师已经在下文中整理好了,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根据文件规定,上述建筑公司取得的房屋,是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后有偿取得的以“其他经济利益”抵顶的工程款,应该作如下处理:

  1.此情况由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分别给对方开具发票。

  2.房地产企业给建筑安装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同时按照营业税的“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建筑安装企业给房地产企业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同时按照营业税的“建筑安装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3.建筑安装企业应保留好收到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当收到的折抵工程款的房屋再次出售时,在房屋销售环节按照现行二手房销售的相关政策执行。房屋开发企业开给建筑安装企业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可以作为建筑安装企业取得房屋的成本,在其销售房屋的营业税计税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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