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答案】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即可,无需报送备案材料。但应该做好以下材料的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5.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6.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7.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8.“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9.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10.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
11.创意设计活动相关合同。
12.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