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怎么处理
1. 转回的条件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是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即之前由于什么原因导致存货价值降低而计提的跌价准备,现在就要这个原因消失了,存货价值上升了,从而转回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而不是因为在当期造成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影响因素。
2. 转回金额的上限
我们在处理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时,应在之前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不能超出之前计提的金额,也就是将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不能因为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把存货的价值变得比以前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还高。
3. 转回的会计处理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写会计分录的时候,金额填写的是发生额,而不是余额。计算的时候一定要分清算出来的是余额还是发生额,能不能直接把这个计算结果填列到会计分录里。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不同于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 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结转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从会计分录的不同也能看出这两个不是同一回事儿,所以要注意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