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本月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在未支付时形成了企业应负担的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处理.
(1)按月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当月的财务费用增加,同时负债增加.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利息时,负债减少,同时银行存款减少.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用
收到的货款还短期借款需要分开做分录
收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还借款: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是什么?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整体上来说,企业因为短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可以通过按月、按季度或者半年进行支付。通常情况下企业的会计人员对于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会将其计入财务费用-应付利息的科目。如果大家看完全文资料后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小编老师建议大家可以来考呀呀会计网校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老师给你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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