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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9-17 16:43:42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支付结算原则有三个: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③银行不垫款原则。
首先,诚实守信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不遵守信用的企业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也是如此,如果连最基本的诚实守信都无法保证,支付结算也无法正常的进行。所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支付,这就是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其次,银行存款人账户里的钱说白了是存款人的资金,银行仅仅是帮存款人保管而已,银行无权擅自动用存款人的资金,资金的使用全权由存款人自己决定,这就是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最后,银行作为中介机构,仅仅是按照存款人委托做事,银行资金和账户人资金需要进行严格区分,因此当存款人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存款人想要支付的款项时,银行是不会将银行资金拿来垫付的,这就是银行不垫款原则。
支付结算的三大基本原则,是普遍适用,但不绝对适用,针对第三条,如果涉及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作为承兑人的情况下,当出现出票人银行账户上钱不够的情况,银行是需要垫付资金的,因为此时情况特殊,银行一旦作为承兑人,是有在票据承兑人一栏签章的,银行身份发生了变化,它不仅仅是作为中介机构了,所以此时需要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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