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下列不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原价;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3.预计净残值;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