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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会经费为员工购消费卡是否缴个税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9-27 15:44:38

用工会经费为员工购消费卡是否缴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各种方式的所得,包括有价证券及实物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工会经费购买消费卡或实物支付给单位全体员工,员工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可否在个人所得税扣除?

不得扣除

一、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免税所得,也不属于第六条允许减除的费用;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因此, 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的可扣除项目,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本文就用工会经费为员工购消费卡是否缴个税的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解答,具体的答案相信通过对本文的阅读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希望在考呀呀会计网校能让你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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