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行未认证的进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对于增值税进行未认证的进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如下:
1、凡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对该份抵扣联,如在规定期限通过认证的,对上述会计处理不需变动,并在通过认证的月份申报抵扣;如在规定期限进行认证,但通不过认证的,或者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认证的,则需对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在收到抵扣联,但没在收到的月份进行认证的,也应作上述收到抵扣联时的同样分录。
2、凡购进货物发票抵扣联未收到的应于月终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材料暂估价
贷:应付帐款
月初用红字冲回,
发票抵扣联收到后,按上述的方法进行处理。
对于增值税进行未认证的进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本篇文章是直接给出的,并没有做出相关的分析,因此您需要多加练习与之相关的案例。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您关注考呀呀会计网校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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