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出口货物在所得税上处理怎么做?
出口免税即出口货物免税不退税。
若是生产企业,适用出口免税政策的货物,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申报抵扣,则应做进项转出处理。
有进出口权的企业通过出口退税获取的利润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免税出口货物如何完善监管?
一方面,应该加强出口退(免)税审核。
在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模式下,出口退(免)税电子审核存在很多企业申报数据不实的风险。如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美元离岸价与海关信息中的离岸价差额小于5%则无预警提示,不法企业正是利用这一差异暗箱操作,特别是生产型出口企业计算免抵退税最为突出。鉴于此,税务人员在完善计算机审核系统和管理机制的同时,加强人员整合和培训,提高调查评估和稽查效果。
另一方面,应该加强资产损失申报审核。
税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规定,审核企业资产损失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在审核申报形式是否正确、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的同时,仔细研读纳税人申报材料了解业务实质,判别该业务应归属资产损失还是其他项目,是否涉及流转税。如确实属于资产损失,要查询归类、账务处理、对损失的确认计量等是否正确。同时,需关注申报扣除所属期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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