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为什么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原来已经进行抵扣了,但是由于后来发生的事项,导致不能继续抵扣,而需要将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比如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货物、服务、劳务,发生了如下情形。(1)非正常损失;(2)改变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3)进货退回或者进货折让;(4)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
比如你是一家商贸企业,采购了一批月饼。一共200箱,每箱不含税金额是100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20000元,其进项税额是2600元。当时进行的会计处理是借:库存商品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贷:银行存款22600;后来由于中秋节临近,公司决定向相关管理人员发放50箱月饼。借:管理费用565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65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650贷:库存商品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