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
申报工资和个税问题,申报的所属期是什么时候的?
1、"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属期间(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对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时间,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是指纳税人为取得的该项所得而提供使用权的期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以上就是关于个税申报是按所属期还是实际收到工资的月份这个问题的解答了,个税申报是按实际收到工资的月份,各位会计记住了以工资的"税款所属期"进行划分,通过对上文资料的学习,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了解,也可以咨询考呀呀会计网校在线答疑老师.
导语:越来越多改革和变革,让好多小伙伴们有些混乱,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个税申报是按所属期还是实际收到工资的月份,个税申报时,一定要搞清楚这几个词的定义,今天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相关知识.具体操作方法很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个税申报是按所属期还是实际收到工资的月份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
申报工资和个税问题,申报的所属期是什么时候的?
1、"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属期间(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对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时间,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是指纳税人为取得的该项所得而提供使用权的期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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