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怎么做
(一)会计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为收益
1.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工程项目。在会计核算时按成本入账,不计入利润总额;但在税法上则应按产品的售价与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税法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计入总收入予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二)会计核算上作为费用或损失予以扣除,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却不允许扣除或不允许全额扣除
1.税法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纳税人购买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不得直接扣除。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8)担保支出。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9)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0)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以及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11)职工个人住房的折旧。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折旧费和维修管理费。
(12)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分录怎样做?
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上述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的广告费,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的广告费支出金额及其在以后年度实际扣除情况,可以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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