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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缴纳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0-19 14:44:55

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缴纳?

税法规定,税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加上个税法规定,工资个税是实行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所以不管你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放工资,只要发放工资和与工资相关收入的,都要代扣工资个税,并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

因此,总公司发放工资,由总公司代扣个税,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同样,分公司发放工资,由分公司代扣个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

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在同一地方个人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 务人。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 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 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 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因此,如果总、分公司统一进行财务核算,统一发放工资,其个人所得税应由 总公司在支付环节统一扣缴。

如果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则分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分公司代扣代缴,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以上就是考呀呀会计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缴纳的全部内容了,税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获取更多财务知识敬请关注考呀呀会计网校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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