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进口增值税账务处理.
问:关于进口货物如何处理,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是货样广告品A.还有进口关税缴款书和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第一次接触,不知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的货物的完税价格怎么不一-样呢?
答: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自开貶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电子数据) ,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模块采集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上传数据,可通过"接收结果查询功能"查询上传的数据是否已传输到总局的稽核系统.稽核系统每天晚上将企业采集信息与海关传输的进口缴款书信息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可通过"海关缴款书比对结果查询功能"查询..上传 票全部比对相符的,稽核系统每月初自动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确认"功能进行稽核结果通知书确认下载. "稽核结果通知书"信息可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查询"和"稽核结果通知书清单查询".比对不通过的,如果确认本征期内只抵扣当前比对相符的,可以通过"稽核结果通知书确认"功能,将比对通过的缴款书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下载.
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是货样广告品A,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口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对于进口关税,直接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
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的计税依据不同,进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关税完税价格".
企业进口商品,其采购成本一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为基础)和应缴纳的关税.若进口商品系应税消费品,则其采购成本中还应包括应纳消费税.进口商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国内购进商品基本相同,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外汇与人民币的折合,因为进口商品要使用外汇,企业记账要以人民币作为本位币;二是进口商品确定进项税额时的依据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凭证.
例如,红星公司2004年1月20日进口服装一批,到岸价格68 000元,关税税率为50%,另外支付国内运杂费2 40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2 000元,保险费、装卸费等4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则会计处理如下:
(1)组成计税价格=68 000+68 000 ×50%=102 000(元).
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2 000 ×17%=17 340(元).
(2) 购进商品时:
借:物资采购 102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340
贷:银行存款 119 340
(3)支付运杂费时:
借:经营费用 2 2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倾) 140
贷:银行存款 2 400
(4)商品验收人库,结转采购成本时:
借:库存商品--服装 102 000
贷:物资采购 102 000
付进口增值税账务处理.说了这么多,小编认为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把以上这些理论知识融会贯通,所以看完本文的同学们好好消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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