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税费可以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缴纳吗?
答:签定劳务合同时,可按含税和不含税签,含税就是个人所得税归你缴纳.不含税就是个人所得税归对方缴纳,而对方按代扣代缴给你们办理.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我国税法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指取得劳务报酬畸高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情况.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加成至税率30%: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税率加成至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3、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劳务税费和个人所得税税缴纳的相关问题】:
劳务费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答:一般情况下,劳务费是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相关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兼职"是比较狭义的,因为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是源于国税发〔1994〕089号、国税函〔1997〕385号这两个文件,我的理解382号文件所说的"兼职"仅指个人独立提供劳务的.如果是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
通过上文的劳务税费可不可以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缴纳的相关问题以及内容讲解,大家是否有所了解了呢?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论,对此通过上述内容大家若还有什么相关疑问,欢迎向考呀呀会计网校的答疑老师咨询,本文到此结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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