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只要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就都需要重新修改,"扣缴义务人"可以理解为原单位(公司),跳槽后如果没有选择新单位(公司)为扣缴义务人就不会使用专项附加扣除的算法.
具体操作流程:
将个人所得税app打开,在首页的下面点击"个人中心"选项
接着在进入的界面,点击一下"任职受雇信息"选项
然后输入账号密码后会来到这个界面,在里面可以看到个人任职受雇详细信息,如果有错误就点击一下
接着在来到的页面右上角点击"申诉"按钮
接着在里面选择好申诉的类型,并说明好原因,一定要写清楚准确
最后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处理结果即可,有错误肯定会给我们修改的.
案例分析
2019年1至6月,张三在A公司就职,每月工资为1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 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 元.
7至12月,张三跳槽至B公司就职,每月工资为15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2500 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 元.张三在A、B公司的工资薪金个税该如何缴纳?
原单位
A公司按照张三预先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施个税预扣,按照累计预扣法累积计算然后代扣代缴个税.
1 月(税款所属期,下同):(10000-5000-1500-1000)×3% =75 元
2 月:(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75 元
3月:(10000×3-5000×3-1500×3-1000×3)×3%-75×2 =75 元
4 月:(10000×4-5000×4-1500×4-1000×4)×3%-75 ×3=75 元
5 月:(10000×5-5000×5-1500×5-1000×5)×3%-75 ×4=75 元
6月:(10000×6-5000×6-1500×6-1000×6)×3%-75×5 =75 元
A公司为张三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50元.
新单位
B公司按照张三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施个税预扣,按照累计预扣法累积计算然后代扣代缴个税.需要注意,B公司并没有张三此前的工资信息,因此累计预扣是从7月份开始计算.
7 月:(15000-5000-2500-1000)×3% =195 元
8月:(15000×2-5000×2-2500×2-1000×2)×3%-195 =195 元
9月:(15000×3-5000×3-2500×3-1000×3)×3%-195 ×2=195 元
10 月:(15000×4-5000×4-2500×4-1000×4)×3%-195 ×3=195 元
11月:(15000×5-5000×5-2500×5-1000×5)×3%-195 ×4=195 元
12月,张三的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9000元,适用税率表第2级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月:(15000×6-5000×6-2500×6-1000×6)×10%-2520-195×5 =405 元
B公司为张三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380元.
2020年 汇算清缴
2019年全年,A、B公司共为张三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50+1380=1830元.
张三2019年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6+15000×6-5000×12-1500×6-2500×6-1000×12)×10%-2520=2880元
按照相关规定,张三应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补缴个人所得税1050元.
个人所得税换了公司还需要填写吗?考呀呀会计网校小编告诉大家,是需要填写的,只是选择的申报方式要重新修改,小编分五个步骤为大家讲解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同时还为大家结合案例做了分析,本文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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