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和现金折扣账务处理的区别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例如,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3/10,1/20,n/30,表示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1%;30天内则全额付款.
会计处理中,销售折扣按照折扣前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账务处理,因客户享受现金折扣少收的款项计入财务费用.
税务处理中,按照折扣前的金额确认增值税申报基数.
销售折扣和现金折扣,会计上的处理
举个例子说明吧,一件商品定价1170元(含增值税170元),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均为95%的情况下,确认收入与开票金额见下表.
销售折扣:做账时直接按折后价处理,不体现折扣金额,按折后金额开具发票.
现金折扣:商品卖出后,想让客户快还钱,少收款项相当于应收账款贴现的代价,记作财务费用,确认收入与开票均按折前价格操作.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看到这些概念后有没有头晕的赶脚;每个概念的名字都那么相似,但每种情况的税务处理又是那么的不同.为了能帮助更多的财税人员走出迷茫,上述考呀呀会计网校小编为你整理了销售折扣和现金折扣账务处理的区别,你们了解了吗?如有疑问,可以来考呀呀会计网校网站咨询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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