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强职工的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职工探亲旅费等职工福利支出。
福利费是从哪里提取的,它的扣除标准又是多少呢?企业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计提福利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来计入到相对应的科目。但是在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企业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以内的是可以税前扣除的,超过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二是,对于只是计提,但是没有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比如说某企业当年的实际工资总额是50万元,当年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8万元,但是只有在工资总额50万元中的14%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是要进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50*14%=7万元小于实际发生的8万元,所以需要调增1万元。因而对于我们企业讲,要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