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于关联公司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的存在。这种关系往往借助于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实质上的控制而形成。
会计与税法上对于关联企业的认定有些许区别:
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二)该企业的子公司。(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构成关联企业:
1. 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总结而言就是“会计重关系,税法看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