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会计分录
1、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
2、折旧范围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
3、折旧要求
(1)按月计提;
(2)当月增加当月不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
(3)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后不调整已提折旧额;
(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次月就开始提折旧;
(5)改造转入在建工程的不提折旧,改造完成转为固定资产后重新确定折旧政策;
(6)定期的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
4、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若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1)年限平均法(也叫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4)年数总额法
5、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减值准备
6、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