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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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09:12:39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别人存在我们这里的),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等。
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或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内容有: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别人给我们的);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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