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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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09:14:27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一般来说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作为购置车辆的成本。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可以不必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进行核算时,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含车辆购置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税率计算:
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其中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税率计算: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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