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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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09:26:27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1.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全面、系统地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说白了,借贷记账法是双向的,既要反映资金来源,又要反映资金用途,反映整体的来龙去脉,比我们平常自己记的流水账更加严谨。
2.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会计分录由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三个要素构成。但是,具体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科目的借贷方向会根据科目属性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整体而言,会计科目具有下列性质:
(1)资成费,借增贷减;收负所,借减贷增;
(2)备抵账户与所调整账户的结构正好相反;
(3)会计科目的余额一般在表示增加的这一方,损益类科目期末无余额。
【例题】A企业购入库存商品一批,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2 000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则会计分录为:
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因为库存商品、银行存款都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现在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商品,银行存款当然会减少(计入贷方),而库存商品会增加(计入借方)。这就是借贷记账法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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