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计算公式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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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 11:11:52
所得税计算公式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1.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账务处理(不考虑递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行政罚款、罚金)等;
②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2)纳税调整减少额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等
【例题】甲公司2×19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9 8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 000 000元,职工福利费300 000元,工会经费50 000元,职工教育经费210 000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0 000元为税收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本例允许扣除280 000元(2 000 000×14%);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本例允许扣除40 000元(2 000 000×2%);
【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本例允许扣除160 000元(2 000 000×8%)。
甲公司当期所得税计算如下:
纳税调整增加额=(300 000-280 000)+(50 000-40 000)+(210 000-160 000)+120 000=200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
=19 800 000+200 000=20 000 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20 000 000×25%=5 000 000(元)
2.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来源于税会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例题】甲公司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00万元,年末余额为2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为180万元,年末余额为21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如下:
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1 000×25%=2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数-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210-180)-(220-200)=10(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250+10=260(万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 6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5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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