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怎么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作生产费用或有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当期收入的抵减数。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有很多种,具体如下:
1、分期摊销法。
采用这种方法时,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先计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价值和耐用期限计算每期摊销额,分期摊入各期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会计分录如下:
采用分次摊销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按实际成本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根据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分期摊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借:管理费用(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
贷:待摊费用(摊余价值)
2、一次摊销法。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就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会计分录如下;
购进低值易耗品的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等
领用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3、五五摊销法。采用这种方法在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进行摊销,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价值;然后现注销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已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分录如下:
采用五五摊销领用时,按实际成本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贷: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根据本月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