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会计分录
债务重组中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直接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债务人因发行权益工具而支出的相关税费等,应当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债务人具体的相关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债务账面价值)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投资收益 (债务账面价值-权益工具金额)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支付发行费用)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2)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第20号会计准则“企业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