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车收入可以不交纳所得税吗?
试车净支出发生时应追加工程成本,试车净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在建工程试运转生产产品的收入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且既不属于不征收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另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建工程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的收入和成本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在建工程试运转收入的处理是将产品销售损益反映在“在建工程”,而非营业利润。而税法规定,在建工程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的收入和成本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此形成税会差异,需对产品销售损益进行纳税调整。
试车收入如何做会计处理?
工程试车作为固定资产建设的必要步骤,试车费用和试车过程中生产产品的收入应作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即试车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试车过程中生产的、能对外销售的产品应按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工程决算、转固时,再按照在建工程成本,转作固定资产。同时,要处理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试车试生产的费用,做为在建工程入账,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所以你线下耗费的材料也要视同试车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二,我公司现试生产阶段,生产出的产成品不合格,这样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筹建期(未正式生产经营期)发生的试生产、样品费、生产工具、模具等支出,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该计入到相关资产成本中,费用化的应计入到管理费用的。
针对试车收入可以不交纳所得税吗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若还有不懂得地方,可随时与窗口老会计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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