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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1-12 16:17:46

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注:按3%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看完了考呀呀会计网校的上述文章,对于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的最新政策您也应该清楚了,主要在于其账务处理,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与我们的老师一起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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