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会计分录怎么写?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如果暂估数大于决算数应冲减记当期管理费用,如小于应还在建工程然后转入。
在建工程如何暂估转固?
以工程结算、发票作为固定资产结转的金额,还需要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房屋的结算暂时未出,可以先暂估结转,等结算出以后再红字冲原暂估分录,按准确的数字再做一次结转分录即可。暂估的房屋也要按暂估价值缴纳房产税,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首先必须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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