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应交未交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写?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必须要缴纳吗?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第二条
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私营企业;
(四)联营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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