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分录怎么编制?
答: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
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
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部分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的方法有什么?
答:如下: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 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
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或亏损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那么就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分录怎么编制的问题,通过上述内容讲解,我们知道了是可以不用做分录的,更多精彩内容尽在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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