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个人境外所得所得税申报主体是谁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1-08 16:13:36

个人境外所得所得税申报主体是谁?

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且符合规定情形,应在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自行申报,适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规定情形是指:境外所得来源于两处以上的,或取得境外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代征人的(包括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规定扣缴或征缴税款的)。

个人境外所得包括哪些内容?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境外所得所得税申报主体,相信经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有所了解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个人境外所得所得税申报主体是谁?”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个人境外所得所得税申报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考呀呀会计网校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考呀呀会计网校的老师们会给大家一一解答疑问。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