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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指标被收回如何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0-29 14:56:29

财政拨款指标被收回如何分录?

1.收到财政拨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拨款—补贴收入

2.财政拨款收回,冲减原分录

借:营业外收入—财政拨款—补贴收入

贷:银行存款

行政单位按以下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账务核算及会计分录

用于科研的财政拨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2、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好了,对于以上小编解答的“财政拨款指标被收回如何分录?”的内容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意见,不妨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将在线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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