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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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3 15:28:40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分录
(一)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1.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1)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将自产产品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有跌价一并结转】
2.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1)外购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提示】如果在产品购进之前有明确的目的是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进项税额可不作抵扣,直接计入资产成本,发放时则不用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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