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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委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1-15 14:22:05

支付委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委托加工业务中消费税的处理分为两类:

一类是委托加工收回自用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用于非消费税项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一类是委托加工收回对外出售

1.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举个例题:

【典型例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实木地板的生产,2019年1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白坯板,甲厂提供的原木成本为10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甲厂收回白坯板后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500万元。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实木地板,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合计1500万元,本月按合同约定收取40%货款,其余货款下月20日收取。  

(3)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130万元。本月期初库存外购素板金额500万元,期末库存外购素板金额为200万元,当期领用素板用于加工装饰地板。(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简要说明税法意义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2)业务(1)中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业务(1)中甲厂应补缴的消费税税额。  

(4)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5)业务(3)计算甲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其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业务(1)中甲厂应补缴的消费税税额=2500×5%=125(万元)

(4)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500×40%×5%=30(万元)

(5)业务(3)甲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税额=(500+1000-200)×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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