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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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09:47:13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每个折旧年度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双倍余额递减法前面的折旧年度均按上述公式计算折旧金额,但是在倒数第二年要求改为年限平均法,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时候只有最后两年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其余年份均不需要考虑。
举个例子,某企业固定资产原价100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2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如下:
首先计算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2/5×100%=40%
第一年应该计提的折旧额为1000000×40%=400000元
第二年应该计提的折旧额为(1000000-400000)×40%=240000元
第三年应该计提的折旧额为(1000000-400000-240000)×40%=144000元
后续还剩下最后两年,所以需要改为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第四年、第五年应该计提的折旧额为【(1000000-400000-240000-144000)-2000】/2=107000元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需要注意的是,公式中的折旧年度并不是指公历的1月1日-12月31日,它指的是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的月份开始起算的一个年度期间,比如某公司是5月份取得的固定资产,那么其折旧年度为当年6月份至次年5月份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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