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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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10:13:08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从企业财务角度,按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影响分为四类,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修订后按金融资产)。成本法是指适用于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一般占子公司股份比例在50%以上,合并报表的都用成本法;可以理解为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或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除非是增加或减少了,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银行存款
(二)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1.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三)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的价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可能在借方)
需要注意的是,在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理,这是与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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