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遗作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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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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