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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分录怎么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1-25 17:06:20

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分录怎么做?

答:相关分录如下:

如果原来已记进项税额,则计算出允许抵扣数,不允许抵进的做进项转出: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原来已全部记入了原材料,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怎么算?

答: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取得或开具真实合法的票据是购销货物的有效凭证,是财务会计核算和成本扣除的重要依据,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中的"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应当包含视同销售货物数量;

同时,视同销售货物应按规定计算抵扣其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对于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分录应该怎么做的相关内容介绍,对此大家若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请持续关注考呀呀会计网校,本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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