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个税如何扣除?
问:公司为员工支付企业年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综上所述,该公司为员工发放的企业年金能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是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
企业年金个税怎么计算?
1.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2.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按月缴纳企业缴费的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年金的企业缴费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年金个税如何扣除?上文介绍了企业年金的计算公式,有规定的是企业年金的扣除比例是不能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内,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考呀呀会计网校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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